抚顺林业网是由抚顺林业局主办的网站。抚顺林业局主要职责: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;拟订林业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。
(二)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、湿地资源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、动态监测和评估,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;依法审核征用、占用林地项目;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;负责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;负责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计划和采伐限额,负责林木采伐、木材加工和运输管理;负责组织、指导林权管理和林权登记工作;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。
(三)负责全市造林、营林工作。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全市林业种苗、植树造林、村屯绿化、封山育林、全民义务植树工作;承担市绿化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;指导全市国有、集体以及非公有制林场的建设和管理;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全市森林经营工作;负责对全市森林采伐作业设计的监督管理;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。
(四)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。依法指导森林、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;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、转基因生物安全、植物新品种保护;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;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。
(五)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,维护林权所有者和林地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。拟订我市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;拟订我市林业发展、维护林木所有者和林地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、措施;指导、监督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;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。
(六)组织、指导林业产业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。拟订我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、开发利用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;指导、监督各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森林、林地、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;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;指导赴境外从事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。
(七)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。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队伍建设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;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具体工作。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,指导、监督破坏森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。
(八)拟订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,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监管国有林业资产,拟订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;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,提出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;检查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;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和全市林业统计工作。
(九)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、教育和外事工作;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。
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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